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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,包括外卖骑手、快递员、网约车司机在内的“零工劳动者”,已成为一个数量庞大的劳动群体。有数据显示,中国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比例一度达到%,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规模达2亿人左右,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“零工经济”从业者。据有关机构预测,到2036年,零工经济从业者有望达到4亿人。一些地方更是推出了低门槛、高灵活性的“零工市场”,以此推进灵活就业。
然而,必须正视的是,零工用工量庞大,劳动争议也同样频发。一些零工群体在新的灵活就业形态中,面临着无劳动合同、无社会保险、无劳动保障等“三无”现象,影响着行业健康发展和优质服务的提供。特别是一些通过在线平台就业的人员,面临这一现象尤为突出。一方面,平台从零工身上获取了不菲的抽成;另一方面,平台为追求服务质量,通过“以罚代管”的方式转嫁经营风险。
笔者认为,针对在“互联网+”新经济形态发展中成长起来的零工劳动群体,政府应实行“包容审慎”的监管,在鼓励平台创新的同时,还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与保障制度,引导平台企业规范用工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不能让零工充当检验新经济形态发展成果的“小白鼠”。换言之,培育“零工市场”,更需保障零工权益。值得肯定的是,一些地方已开始探索,在零工集中的行业引入工会制度,或者扩大商业保险覆盖,不让零工“流汗又流泪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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